16條群眾紀律負面清單發表時間:2021-09-29 17:40 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為黨組織和黨員劃定了群眾紀律的“紅線”,主要劃分為4個方面16條負面清單。 第一方面 侵害群眾利益 1.超標準、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、攤派費用,加重群眾負擔。 2.違反有關規定扣留、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。 3.克扣群眾財物,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。 4.在管理、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。 5.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、吃拿卡要。 6.干涉生產經營自主權,致使群眾財產遭受較大損失。 7.在社會保障、政策扶持、扶貧脫貧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、明顯有失公平。 第二方面 欺壓群眾、充當黑惡勢力“保護傘” 8.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。 9.縱容涉黑涉惡活動、為黑惡勢力充當“保護傘”。 第三方面 漠視群眾利益的不作為、亂作為 10.對涉及群眾生產、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,庸懶無為、效率低下,造成不良影響。 11.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、推諉扯皮,損害黨群、干群關系。 12.對待群眾態度惡劣、簡單粗暴,造成不良影響。 13.弄虛作假,欺上瞞下,損害群眾利益。 14.盲目舉債、鋪攤子、上項目,搞勞民傷財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績工程”,致使國家、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。 15.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,能救而不救。 第四方面 侵犯群眾知情權 16.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、政務、廠務、村(居)務等,侵犯群眾知情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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